待梅绛雪的身影彻底消失后,林焰刚才还笔挺的身躯立即松垮下来,嘴中也开始倒抽凉气,全身骨头都欲散架的剧烈痛感使得身体都在颤动。

在青风的攻击下体内已经形成了内伤,可好强的林焰不想在一个女孩子面前表现出受伤的样子,尤其是这人还是梅绛雪。

“等着,青风,还有白小鱼,很快我林焰也会扬名潇水城,总有一天,我会击败你们,一雪今日之耻!”

林焰虽然身体疼痛脸色苍白,但每踏出一步,步伐都是那么地坚定。

到达潇水城中心时,林焰几乎比平常时候多花了一倍的时间,虽然身体依旧又胀又痛,但青风的“雷霆散手”并没造成他多大的伤势,这自然和他无意吸收入体的地精之气有关。地精之气彻底炼化后,他的身体强度和硬度都较之以往有了很大的提高。

只不过,此刻的林焰看着繁华大街上川流不息的人们,不由苦笑。这些行人或步履匆匆,或神态安详,全都有主意在脑中,不似他这般在街上游荡。

林焰也不想这样,但唯一能够落脚的夏府肯定不能再回去,而他身上没有钱,从被杀死的碧精血猿和青鳞巨蟒那儿得来的两颗宝贵内丹又早就丢失、无法典当后换成银子,所以现在连寄宿旅馆都成了问题。

眼下的头等大事就是尽快得到一笔钱,结束这种游荡居无定所的生活。

活人自然不能给尿憋死,林焰边走边想,总算想出了一个挣钱的办法。

潇水城的外围流淌着一条大河,称为潇水,潇水城的名字正是由此而来,潇水岸边运输货物的码头很多,他想先做一名运输工。

如果让人知道一个先天境八重天的武者居然沦落到要出卖体力挣钱的田地,恐怕会引得这人大惊失色,武者,尤其是像林焰这种有了一定实力的武者,不说武学门派,就是民间的大户人家都抢着要,去大户人家中做一个教头或者护卫,收入非常不菲,要远远好过当一名搬运工。

可林焰并不想这样,他不会做别的门派的弟子,更不想当人家的一条看门狗,即使码头扛包这份工作看起来很低贱,但那又有什么关系呢?

他从来不是一个受别人影响、为别人而活的人。

林焰飞快到了一个正在卸小麦的码头上。

潇水城地处南方,并不适合种植小麦,但面食等却离不开小麦,因此很多商家都利用了水路的便利,从北方运来小麦加工成面粉再出售。

现在时间才堪堪下午两点多,正值仲夏,工人们也才开始做事,林焰径直走到了阴凉处正纳凉的老板面前。

“我们这里的工钱是一日一结,半天的还没见过,要不你明天再来吧。”老板见是生人来做事,一副爱理不理的样子。

林焰也不生气,打过招呼后,随手就将码在周围的两袋小麦扛在肩上走了一圈,龙行虎步,脸不红气不喘。

“嗯,力气倒是蛮大,去干活吧,会有人替你记数的。”

老板见林焰体力很大,恰巧今天的货物又多,能增加一个强壮的人手也是好事,但这老板也只是将林焰当做了一个莽汉,一个拿来即能用的壮劳力而已。

林焰微微一笑,并不介意这老板的冷淡神情,飞快就将四袋小麦扛在了肩上。在夏府做了十年的杂役,什么样辛苦的活没干过?再加上吸收了地精之气后,身体强壮了许多,扛起包来很轻松。

“嗨,兄弟好力气啊,以前怎么没见过你?”

“小兄弟这身板,啧啧,就是去大户人家当护卫都绰绰有余了,干嘛还来码头卖这份苦力啊?”

“兄弟,大哥以前是这里有名的大力王,不过今天见到了你我可算是心服口服了,兄弟,你还能往肩上再多加一袋么?”

林焰才开始扛小麦,就立即吸引了众多工人的关注,此刻他肩膀扛着四袋小麦,走路还不带趔趄,直叫其他人啧啧称奇。曾经的大力王有心试试林焰的力气,便让他再多加一袋。

林焰也不说话,示意大力王再多加两袋。

一袋小麦一百斤,又是两百斤压了上去,林焰双肩承受了六百斤的重量,却走得比其他肩扛两袋的汉子还要快,这一壮举立即让所有人大呼过瘾。

“真是服了,俺铁牛自诩一拳能打死一头黄牛,碰上这位兄弟,只怕一头大象也能被他一拳打倒。”大力王对旁边的搬运工说着,语气中带着钦佩。

刚才还对林焰爱理不理的老板此刻将两条腿交叉放在了桌子上,手里拿着一根牙签剔牙,欣赏着让他诧异不已的这一幕。

“这小子,力气这么大身材还这么壮,其实我比他也大不了几岁,可岁月真他妈是把杀猪刀,我的身体比他可差多了,啧啧,要是我也能有这么一副好身板,还不把家里的几个娇娘们搞得夜夜高潮不断,连连求饶?”

老板这样想着,竟然对林焰产生了妒忌之意。

不过随后老板却将牙签一扔,自我安慰道:“身强体壮又有什么用,还不是要来我这里挣钱?哈哈!”

夕阳西下,转眼就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