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已经衰败,但在这现代已经是难得的好地方。

当然再好也和修真界的福天洞地没法比,遑论仙界。

明度布置完缩小版护山大阵,在阵眼盘膝而坐, 一团火焰自丹田飞出, 将键盘包裹。

炙热的温度瞬间将山洞烤焦, 岩石碎开掉落砸在阵法上, 被弹了出去, 还未落下就成了石粉散落一地, 任谁看到都不会想到上一秒它还是一块岩石。

而这样边角的温度已经是这等威力, 而火焰的中心键盘毫无变化。

明度神色未变,将仙力注入火焰, 就这样保持了一个月,键盘还是完好无损。

直到七七四十九天, 它终于有了一丝变化,但也只有一丝, 如果不拿着放大镜找都找不到。

三年后, 明度还在这里,保持着输入仙力的姿势, 此时键盘已经化掉一半, 散发出隐藏的宝光。

十年后

穆羽君伸了个懒腰, 可算是将人设图画好了, 甲方爸爸也满意。

“支宝宝到账五千元。”

呜呜呜,这个甲方爸爸给钱真的太爽快了,就喜欢这样的甲方爸爸。穆羽君连连比心。

瘫了一会儿, 她决定犒劳犒劳已经宅家三个月, 没有畅快玩过的自己, 拿起手机联系了好友凌华。

“我要去y市爬天仙山你去不去?”

“怎么想到爬山了?你不是最讨厌爬山?”对面回复的很快,估摸拿着手机摸鱼。

“嘿嘿,你是不是还不知道天仙山这个名字的由来?”

凌华:???

“怎么,山上还能出天仙啊?”凌华发出去后自己先笑了,天仙的美人也不会住山上吧。

“啧啧,真不知道是你宅家还是我宅家,天仙山原本叫栖山,有山名却是荒山,没被开发,但是在一个月前栖山七彩神光降下,一女子凌空沐浴在神光之中,手执神笔挥毫,后消失不见。”

“这栖山也被网友们改成了天仙山。”

“……你不应该当什么美工,而是该去说书。”凌华无语,什么七彩神光,那不就是彩虹么,还凌空神女,不就吊个威亚。

这是哄骗不了八千七百六十五天大的宝宝的。

“当天没下雨,哪来的彩虹,还是直的。别废话,就问你去不去?”穆羽君发了个死亡凝视的表情包。

“去去去。”

两人收拾了一个行李箱就订票杀去y市了,爬了天仙山,只看到据说是被天火烤过的地方就没了。

她们灰溜溜下了山,坐在一家餐馆里,累的魂都要丢了。

凌华缓过来一点劲开始吐槽:“再也不信你的鬼话,爬什么鬼山,还七彩神光,还神女,结果就光秃秃一个洞。”

穆羽君反驳:“那是天火烧过的洞,外面还被围起来了,肯定是真的。”

凌华:“……”有没有可能当地为了发展旅游特意这么搞来骗你这种小笨蛋。

白瞎了她那一看就聪明的名字。

她受不了的摇头。

明度就坐在一旁,淡定的吃着饭,仿佛她们讨论的不是她。

不过换作谁在一天里听了几十遍这种说辞也该淡定了。

明度还没收服通神笔,光将其从键盘里炼化出来就用了十几年。

她没离开这里回仙界也是因为这通神笔,它落到这里总有缘由。

她带着它离开能不能再回到这里还很难说。

别看她穿梭了那么多个世界,最简单也是最难的媒介就是各个世界的灵魂,只有通过他们她才能进入小世界。

这也是为什么说这是最难的,毕竟三千世界,能不能遇到这个世界都是未知数。

她能来到这个世界主要还是因为通神笔,她的掌心痣就是一个bug,没有详细描写,又神秘。

她利用bug和通神笔悄然的来到这个世界,原以为面临的会是大敌,没想到是这种结果。

这不提,她还有很多事情没有搞清楚,比如那本书。

明度觉得关键还是在通神笔上,但从将其从键盘中‘提炼’出来就可以看出想要炼化它不是三言两语的工夫能完成的,甚至一般的炼化恐怕还没用。

这么想,明度还是试了一下,事实证明这一试做了无用功,十多年的时光就这么飞逝了。

明度转着看起来平平无奇的通神笔,别在腰间,下了山。

不是之前那座山,天仙山因为她热闹了一下,后来虽然变得冷清,但也比原先热闹,铺起了上山的石阶,每天都会有一些人来这里爬山,呼吸新鲜空气。

到底是福天洞地,这是最直观的感受,要是住在这里,好处会更多。

话说回来,明度要炼化通神笔自然不会在天仙山逗留。

明度神识扫过山下人的打扮,法衣变换成相似的着装,方才进入尘世。

她在人群中穿梭,走过大街小巷,天黑了白,白了黑,要是有人跟着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