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是个高中都还没有毕业的小处男,是个距离成为天选者遥遥无期的小屁孩,像我这样的孩子,理所当然的应该在你的面前表现出谦卑和恭敬,实际上能叫一声您这样的大人物一声白姐……已经是您青眼有加了……”

“算你还有自知之明。”白秀秀淡淡的说道。

成默笑了一下,喝了一大口金汤力,同样以一种淡然的语气说道:“正如你所说,也许我还达不到那种看透人心的境界,但我还是很明白自己应该如何表现才能讨人欢心的,只是大多数时候,我不愿意而已。”

“成默,别告诉我是一个介意说谎的人,就算你想要做一个诚实的人,你也应该清楚,在我们当下的世界,有自身的运转逻辑,你的这种‘诚实’,本质是一种放肆和缺心眼,同时也是一种自大……”

“我知道,我也懂,我之所以不诚实,是因为很多人不配我用诚实的态度对待,但在您的面前我想保持一种纯粹,说真心话,我可以在您面前虚伪的像是一个单纯的孩子,然后转头把对您的情绪发泄在高校……”

白秀秀直起身子,盘腿而坐,用一种寒冷彻骨的声音打断成默,“你这是在威胁我?”

成默沉默了一下,忽然间牛头不对马嘴的说了一句:“叔本华说,‘女人总是喜欢花,却不知道它是植物的生zhi器’……”

“怎么,你这是想要嘲笑女人无知?只配做花一样的繁殖工具?”

成默摇头,“虽然说花确实是植物的繁殖器官,但人类与花的历史却可以追溯到11700年前的某个夏天,有一群生活在新月沃地的尼安德特人,他们当中不幸有几位意外去世了。虽然在上古时代,死亡也许本来就不算是什么意外——但这一次,活着的尼安德特人决定用某种更为郑重的方式来埋葬他们:他们建造了一个墓穴,然后采集了许多美丽清香的野花,包括薄荷、锦葵、矢车菊、葡萄风信子之类,把这些花儿铺满了逝者的身体周围……”

白秀秀没有想到成默的思维如此的天马行空,居然一下扯到了一万一千七百年前,语气悠然的说起了花的历史,白秀秀一时之间不知道该不该听下去,理智告诉她不应该让成默控制节奏,娓娓而谈。

但偏偏成默的声音和他所说的内容有一种莫名的诱惑力,让她想要想要听下去。

“人类对花的偏爱是持之以恒的,在各种古老的文明记载中,鲜花从未阙如(空缺)——您去过古巴比伦遗迹之地,一定知道世界七大奇迹之一打古巴比伦空中花园是巴比伦王国的尼布甲尼撒送给王妃安美依迪丝的礼物;您去过金字塔的遗迹之地,一定知道古埃及的壁画上一次次描绘着手执鲜花的人像轮廓;不知道你看过古希腊的神话和史诗没有?这里面总有被鲜花加冕的诗人和战士,或因为被鲜花诱惑而误入歧途的少女,没错我指的就是被宙斯勾引的欧罗巴;而在我们华夏,鲜花与美人的诗句不胜枚举,最早的《诗经》里就留下了‘维士与女,伊其相谑,赠之以勺药’的句子,一切的一切,无不昭示着花与人类息息相关的命运。”

成默的声音缓慢而悠然,和留声机里响着的音乐完美的应和在了一起,致幻味道的音符从唱机里飘了出来,这种简陋的、声音单调的伴奏特属于八十年代,那个时候的音乐节奏很缓慢,大概是因为生活节奏也很慢的缘故,不像如今时间在飞跑,音乐的节奏也越来越快。

成默清淡的声音镶嵌其中,让这音乐成了完美的bg,白秀秀看着成默平静的表情,他的眼睛正目不转睛的看着她,似乎在说着一些毫不相干的话,白秀秀猜不到成默想要说什么,这种失去掌控力的感觉,让她稍稍有些难受,她忍不住在成默停下叙述的间隙,面无表情的说道:“花并不算什么珍贵的物件,女人同样也喜欢黄金、钻石、玛瑙,一切漂亮的闪耀的东西都能作为礼物,和花比起来,绝大多数女人也许更喜欢那些贵重的珠宝……”

“现在看来花似乎不那么珍贵,但这是一种误解,要知道在古时候,鲜花往往是贵族和统治阶级才享用的特殊待遇,有几件珠宝,可远比不上有一个种满鲜花的园子珍贵,即便是现在也不是如此么?相比那些可以长久保存的珠宝玉器,花才更贴近美人,因为它和美人一样,难以保存,容易枯萎,需要细心的呵护才能有稍长的花期,可不管如何照料,它终究是要凋谢的……”

白秀秀虽然觉得成默是在说她韶华易逝,需要找一个护花使者,但她的直觉告诉她,成默绕了这么大一个圈子,一定不会这么肤浅,于是压下了想要讽刺成默的想法,只是微翘着嘴角看着成默,以一种蔑视的眼神看着成默,清楚的表达出了:我看你能说出什么“花”来的意思……

成默不为所动,很泰然的继续说道:“看起来花店里的鲜花好像都只是为了满足人们的视觉消费而已,但现在有越来越多的科学研究指出,这些漂亮的植物生殖器带来的欢喜是切实存在的。哈佛大学医学院的南希·伊特考夫博士(nancy etff)在进行了一系列相关实验后,得出了结论,在居室内摆放鲜花会对人体精神状态带来显著可见的正面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