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程晚吟的话来说就是,王瑾之这张脸简直就是天选的反派——看上去很颓废,双眼无神却十分犀利,不爱说话,孤僻独立,习惯把漂亮的外貌隐藏在朴素之下,暗戳戳地观察着别人。

要不是相处久了,知道她内在是个逗逼,恐怕会真的以为她是那种背后给人下蛊的巫女。

王瑾之并不颓废或者故意不打扮自己,也不想当什么下蛊巫女。她只想宅在一个地方当个蘑菇,和程晚吟相依为命。

但现在她最担心的事却发生了,连最后一个和她亲密的人都要离她远去。而她只能想尽一切办法去挽回。

————

九月八日,早上六点半,王瑾之背着背包,跟随那些志愿者下了车。

此时距离程晚吟死亡还有二十四分钟。一个热心肠的大哥借了她电话,想要替她背行李,问她准备去哪收集物资。

“鸿运酒店。”

报出地址后,王瑾之扯了对方手中的手机,发现对方死拽着手机没动。

王瑾之看向大哥。“怎么了?”

“去鸿运酒店收集物资?你知道那里有个丧尸巢穴吗?”大哥问道。

“知道,我去找个人。”王瑾之笑着点头。她其实不擅长和陌生人相处,除非对方是个e人。很显然这位大叔就是e人。

“电话还借给我吗?”王瑾之问。“你不借,我去找其他人借了。”

“借,当然借,只是你一个人去不害怕吗?那里可都是丧尸。”大哥将电话递给她。

王瑾之将电话拨给穆辰渊,连续打了三次无人接听后,确定对方已经出事。她状若随意地问旁边大哥一句。

“大哥你口音好像是清河市本地人吧?”

“啊,这都能听出来!”

“你知道鸿运酒店当年火灾的事吗?”

“对,我以前就是清河市的人,火灾那事已经过去好几年了。当时火势比现在还猛,不过也算幸运,里面的人都逃掉了,就一个小男孩不幸遇难了。”

王瑾之心里咯噔一下,网上可没有这个消息,只报道了半个月后有人被丧尸撕咬了。

“那孩子也是可怜,听说是厌学自己离家出走,躲在了那家酒店里,然后被卡在什么地方,活活烧死了。就是当时他父母非不信那是自家孩子,说自己孩子不长那样,硬是做了尸检。”

“都烧得乌漆麻黑的,谁能看出来是不是自家孩子。但这好家伙,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那孩子肚子里全是未消化完的生肉块。”

大哥说这话时,王瑾之下意识地朝他胸前挂着的玉佩看去,余光却瞥见对方刚刚那完美无瑕的玉佩裂了一条缝。随着大哥越讲,裂得越大。

如果是自然裂开,不会这么缓慢,就像是被什么无形的力量在崩开一样。王瑾之莫名感到一股寒意,看了一眼毫无所觉的大哥,默默往后退了一步。

“后来听说法医检查了,查了是鹿肉,也不知道他离家出走的这几天,去哪里寻来的野生鹿肉吃。要是好心人投喂,为什么给孩子吃生鹿肉?”

“你有没有感觉周围有点冷?”

大哥擦了擦胳膊,笑嘻嘻地看向王瑾之。

废话,你胸前挡灾的玉佩都裂了,能不冷吗?

王瑾之从背包里掏出了一叠符纸,都是她自己用朱砂画的,甭管有用没用,塞给了那大哥一沓。大哥看这符纸乐了,问。“小姑娘,还是个道士?”

“不是,我是医生。”王瑾之又递给了对方一个榔头。

那大哥更乐呵了。“医生还信这些?那这榔头。”

“西医不信,中医信。”

“榔头是符纸没用,物理破法。”王瑾之推了推眼镜说道。几句话就暴露了自己的逗逼属性。

大哥也从来没有遇见这么有意思的小姑娘,提着榔头,要跟着王瑾之一同去鸿运酒店。

跟着一个既会道法又会医术,相信玄学又相信科学的医生,可比独自一人去搜寻物资靠谱多了。

王瑾之本意不让对方跟着自己,自己似乎已经被牵扯进了某种大恐怖中不想牵扯上别人,结果架不住大哥热情送死,只好同意一同前往。

如果她真的能找到回到过去的节点,没准连她父母的死亡都能从中找到答案。

越靠近鸿运酒店,越显得萧条寂寥。街上行驶着各色汽车,却看不到半个人影。那位健谈的e人大哥在这种气氛下也逐渐沉默,终于闭口不言。

到达酒店后,大哥突然不想进去了。

“要不,你自己进去吧?”

大哥似乎也觉得自己到门口就认怂,很不好意思,尴尬得脚趾抠地。

王瑾之也没真想让对方陪着自己去送死,单手握着一个电锯,跟对方说。“没事,你先走,我一个人去。”

听到这话,大哥立马转身就跑。冥冥之中,小动物的直觉已经让他感觉到了那暗藏的大恐怖。事实上,灵感比对方更强的王瑾之对这危机的感觉更加强烈。